旅遊換彙如何辦理
問:旅遊換彙的規定有何調整? 答: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中,關于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所需外彙由遊客個人自行購買的規定,從2002年7月1日起,國家外彙管理局將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所需個人零用費由旅行社統一代購調整爲由中國公民個人自行購買。可兌換外彙額度爲14歲以上遊客每人、每出境一次2000美元,14歲以下遊客每人、每出境一次1000美元。根據國家外彙管理局文件規定,旅行社應先從兌換的外彙中扣除境外旅遊費用,其余爲遊客個人零用費。 問:辦理個人零用費購彙時應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1、身份證或戶口簿。 2、旅遊者本人已辦理旅遊簽證的護照;如護照設有簽證記錄,應提供組團社出具給旅遊者的、經組團社蓋章確認的團體簽證名單複印件。 3、組團社爲旅遊者出具的經組團社蓋章確認的《購彙單》原件。 4、組團社蓋章確認的、提供給旅遊者的此次出境的《名單表》複印件。 5、如由他人代辦,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問:怎樣按團費計算換彙標准? 答:境外團費所需額度是按遊客所交全部人民幣團款數分檔計算境外所需團費的美元數。 ( 稿件來源: 中華網 )
返回首頁 | 關于國旅 | 聯系我們 | 公司榮譽 | 網上預訂 | 交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