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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一工艺品店出售红豆杉制品受罚

武夷山一工艺品店老板出售红豆杉

等珍稀植物制品领刑受罚

5月18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件,无视国家法规,非法出售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自今年2月中旬起,陆续在其经营的武夷世纪桃源聚艺轩店内摆放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以及香樟、花榈木制品出售。同年3月4日,陈某在聚艺轩店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16件物品中红豆杉有9件、香樟5件、花榈木1件。南方红豆杉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花榈木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于同年3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被告人陈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由于被告人投案自首,归案后的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武夷山法院遂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黄奇水)

摘自武夷山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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