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问题作出的明确的政策规定。
在指定学校入学
免交借读费
小学阶段被指定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公办学校为:百花小学、五里小学、茶场小学、角亭小学、双利小学和公馆小学。在指定以上学校安排入学后,不足的容量到民办公助的两所学校就读:中洲小学、阳光学校。以上学校均按公办学校“一费制“标准收费,免收借读费。
初中阶段因市区内容量十分有限,且初中学生已具有一定的独立自理能力,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学。但对于军属、低保收入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生活在城区并有监护人)、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计生特困子女,经认定,确实有实际困难需照顾在城关地区七年级就学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由城东中学和洋庄中学接收。城东中学挤出54名指标安排,不足部分指定到洋庄中学就读。
具备五项证明材料
统筹安排入学
需要在城区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必须在每年的8月20日前向城区就读学校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供五项证明材料:一是户籍簿,即能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户籍簿。二是居住证明。即父母双方均在城里暂住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由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三是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计划生育证明。五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免费借读申请表(可到城区就读学校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学校将“免费借读申请表”汇总到市教育局审批,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开学报名时,学生持市教育局开具的“就读批准书”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此外,还规定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乡镇之间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
何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