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屯乡“四规定”确保林改工作进度
为进一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日前,吴屯乡出台“四规定”加快林改工作进度,确保林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四规定”措施主要是:规定了全乡17个行政村林改外业具体完成时间,明确了林业站内业材料必须在村外业材料完成15日内结束,强化了林改时限;规定了各挂村领导、村主干、工作队长作为林改工作责任人,采取责任人交纳保证金和完成任务给予奖励的奖罚措施,强化了林改责任;规定了林权登记发证任务未完成村不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明确明年起一律凭新林权证办理,强化了林改作用;规定了林改工作督查制度,成立了林改督查组,建立了通报制度,并把该项工作与各村年终效能考评相挂钩,强化了林改落实。 (陈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