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市高中学校择校收费进行调整。武夷山二中择校费上浮
100元。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普通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办三级达标以上学校,可根据办学能力,招收适量的“择校生”。武夷山一中和武夷山二中分别作为省二级达标校和省三级达标校,每生最高收费限额分别为
12000元、9000元。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三部门在去年下发的《关于2004
年秋季武夷山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问题的通知》中,具体明确了武夷山一中按每生
8000
元的标准收取,武夷山二中按每生6800元的标准收取。今年结合我市教育发展情况,对一中择校仍实行按每生
8000
元的标准收取,二中则为原来的每生6800元调整到每生 6900
元的标准。该项收费调整从
2005年8月开始。(何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