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公布: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获得国家发改委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各地区报来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规划审核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清理整顿后上报保留的开发区的资料和图件进行了审核。第四批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等41个国家级开发区符合清理整顿的要求,已通过审核。
(李远林)
摘自武夷山公众信息网